一是规范企业用工,以建筑业、家庭服务业、旅游业、餐饮服务业为重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年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二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线,加快劳动标准建设,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三是健全县级以上三方机制,并向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和行业延伸。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全省乡镇(街道)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年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五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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