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湖北省、贵州省、福建省、江西省企业助学发展机构及省社会助学发展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2月10-11日组织的首期“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辅导教师业务培训及资格认证”已结束,但尚有部分试点省的学习服务中心因各种原因未能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同时存在个别学习服务中心选派不符合要求人员参加培训的现象,导致培训及认证效果欠佳,这将给教学质量带来巨大风险。为保障2012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国项目办决定补办辅导教师业务培训及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认证意义: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培训助学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小企项目办[2011]1号)要求,开展“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的学习服务中心,配备的证书课程辅导教师应满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统一接受培训,经考核认证后方可对证书课程进行面授和辅导;不具备通过培训及认证的辅导教师的学习服务中心不得开展项目助学。
二、培训及认证内容:
1.课程:《企业管理制度精要》和《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2.培训:
1) 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课程实践环节培养方式;
2) 两门课程的教材教法、多媒体教案的使用方法。
3.认证:
辅导教师根据课程专家的要求,就规定内容进行准备并试讲,由专家对其专业水平及教学能力进行考核。通过资格认证者将获得由全国项目办颁发的《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课程辅导教师资格证书》。
三、培训及认证方式:
面授。
四、推荐辅导教师的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
3.所学专业与中小企业管理专业相近;
4.每位辅导教师此次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培训及认证;
五、培训及认证时间:
2012年1月7--8日。
六、培训及认证地点:
北京。授课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2日17:00之前。
八、培训及认证费用:
1.全额价格:500元/每门课程/每位辅导教师(包括培训费、认证费、教材、教案PPT);助学发展机构选报辅导教师通过认证的人数符合要求(见附件1)可享受半价补贴;
收费方式:各助学发展机构的辅导教师培训及认证费按附件1中的“前两门课程最低师资数量缺口”人数计收,将在各助学发展机构结算首期服务费用时扣除。
2.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九、住宿及报到地点:
住宿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组织:
1.各省助学发展机构负责下属学习服务中心辅导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填写《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辅导教师业务培训及资格认证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1年1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全国项目办。
2.各省助学发展机构督促参加培训的辅导教师填写《辅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并携带此表参加培训。办理报到手续时将此表及两张2寸近期彩色白底同版照片交接待人员即可。
3. 各省助学发展机构须安排一人全程参与培训管理工作,了解培训及认证的流程以及要求,对下属学习服务中心参训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十一、报到流程:
上交《辅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交照片--领取教材及资料--缴纳午餐费领取餐票(自愿)--缴房费--办理入住手续(自愿)。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沃沃
邮箱:sunwowo@smebs.org.cn
联系电话:010—82038174 转 800
传真:010-82038192转809
十三、注意事项:
1.1月7日午餐(自助或桌餐)50元/位。
2.具体的培训、住宿、报到地点、日程安排等另行通知。
3.《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辅导教师业务培训及资格认证报名表》请完整、认真填写。
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